为切实维护和保障学生饮食安全,进一步明确和强化校园食品安全职责,根据雁塔区教育局2019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第八条要求“在校内设置公示栏,公示小饭桌登记备案、监督管理等情况,引导学生、家长选择已登记备案、纳入监管范围、经营规范的小饭桌。”经大雁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2019年雁塔区春季“小饭桌”登记备案统计,截止目前,我校翠华路附近登记备案“小饭桌”共35家,现将名单予以公示。
总务处
2019年3月12日